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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/25/2008 骄傲的,伟大的?我觉得我成长了,真的,对待感情上,懂得妥协了,不再高高擎着尊严,按照自己认为的“正确”做事了;懂得隐忍了。这对从小就很自尊的我,是比较难想象的。记得高中的时候看一个节目,问男嘉宾们会不会为了爱情而放弃尊严,我当时就觉得,怎么会这么问呢,这明显是一道有标准答案的是非题啊,否则那还叫爱吗? 没想到,那个男嘉宾说,他会。一瞬间,在惊讶之后望着那个男嘉宾,我从觉得那是无法想像变成觉得这是伟大的。开了窍。
是啊,为了爱,有时候可以放下些尊严的。事实上,爱情伟大还是尊严伟大,有些情形是有不同的答案的。
那时候,还处在情景分析的层次,真正在爱情中领悟,还是近半年来的事。总之,我已经觉得自己伟大些了。不过,可能有些温婉并聪明的女子,生来就是无师自通的实践者。
至今,我也明白,有些小女强人般的从小就自强或者有主见或者怎样的女孩子,可能至今甚至一辈子都将觉得不会为了爱而放弃尊严的,never, 呵呵,可是,never say never,有一天冲破了这道线,女人就更加女人了。
当然,了解我的人,应该不会误解我,我不是那种没有尊严到一味妥协的,毕竟,爱情不能靠单方面妥协来成长。我自不必为自己解释。
大体的意思大约是,有的时候,你可以为了你爱的人做点什么,哪怕,可能会触犯到一点点,你至高无上的尊严。
仓促涂写,明早起去蓟县,保佑~~。回来再补充。本来就是有争议的题目,不要和我争,现在厌倦极了争辩,一二三,首先其次,反问,等等貌似很理性的东西。
忽然想解释点什么了,虽然上边是我的相法,但是并非像《我愿意》和《飞蛾扑火》所唱,王菲投入的演绎纵然动听,我断然不是那样的女子,毕竟,这里爱情的前提是,那个人值得你爱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girlgail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61A7E3274110F28E!355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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